中央EMBA - 學無止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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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資訊與報考說明

116級(2027)中央EMBA 招生資訊

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高階主管企管碩士班
招生組別:一般經營管理組、兩岸經營管理組

 

中央大學EMBA 116級招生:經驗愈深,想知道更多

中央EMBA 116級招生|經驗愈深,想知道更多

 

索取簡章

  1. 每年10~12月招生期間,可於EMBA網站免費下載簡章 ;非招生期間,可線上預約索取簡章

  2. EMBA網頁僅摘錄部份招生資訊,其他相關時程 (如退費申請、成績複查等) 與詳細規定,請以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

  3. 本網站及EMBA招生簡章所介紹的招生班別為「管理學院高階主管企管碩士班」(一般經營管理組、兩岸經營管理組)。管理學院另設有與芬蘭Aalto EE合作的「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」,兩者為不同學程,招生資格、課程規劃、學費及承辦單位均有所不同。Aalto合作學程及其他系所碩士在職專班的招生資訊,請另參閱本校招生資訊網

招生時程 (暫定)

  1. 簡章公布:2026年10月28日(週三)

  2. 網路報名:2026年11月25日(週三)09:00 ~ 12月09日(週三) 15:30 【 前往中央大學網路報名系統、網路報名步驟教學 】

  3. 報考資格公布:2026年12月17日(週四)

  4. 複試(口試)名單公布:2026年12月23日(週三)

  5. 複試(口試)日期:2027年01月09日(週六) @ 中央大學管理二館2樓

  6. 放榜:2027年01月15日(週五)16:00

招生活動-招生說明會

  1. [南崁場次] 2026年10月29日(週四) 19:00~21:00 @ 尊爵天際大飯店

  2. [中壢場次] 2026年10月31日(週六) 10:00~12:00 @ 中央大學管理二館

如欲參加招生說明會,請至說明會活動網頁進行線上報名(免費參加),或可與招生專員連繫

 

名額 & 報考資格 

  1. 第29屆招生,名額兩組共計74人,原則上報到人數不足20人不開班

  2. 無筆試,僅書面審查與口試

  3. 學歷須為學士以上或具同等學力,且具有學士學位8年以上、 碩士學位6年以上、博士學位4年以上的實際工作年資者 (本次招收同等學力第七條考生,須具有15年以上工作經驗並符合相關資格,招收人數上限為7人,尚待教育部核准中)

  4. 主要上課地點為中央大學

  5. 上課時間為週一至週五19:00~22:00 (每週約上課1~2次,視選修課程情況而定),週六 09:00~18:00(必修課程),週日09:00~18:00(必/選修課程,原則上不排課)

 

報名文件與入學考試

審查資料 (權重 x 1.0):

【報考資格審查資料】以下資料請合併為一個 PDF 檔案後上傳至報名系統(上限50MB)

  1. [必繳] 網路報名表(完成網路報名、繳費並上傳證件後,可於報名系統另存或列印該報名表PDF檔)

  2. [必繳] 應考學歷證件(限中文),國外學歷繳交文件請詳見簡章規定

  3. [必繳] 檢附符合規定年資之歷年服務年資證明,如在職證明(格式不限)、離職證明、勞保承保記錄等

【系所審查資料】以下選繳項目得自行選擇是否檢附,資料請合併為一個 PDF 檔案後上傳至報名系統 (上限50MB)

  1. [必繳] EMBA 個人資料表(請完整填寫4頁附件表,可使用電腦PDF軟體輸入資料或列印手寫後掃描)

  2. [選繳] 自傳(格式不限)

  3. [選繳] 職務及服務機構簡介

  4. [選繳] 公司組織圖,並標示出您的部門與職稱(格式不限)

  5. [選繳] 近一年薪資所得證明(例如扣繳憑單等)

  6. [選繳] 在職證明書(格式不限)

  7. [選繳] 各類證書、證照、獲獎紀錄、專利、著作、進修證明或與其他有利審查資料(若為書籍類,請附書籍封面即可)

◎ 文件版面原則上以A4直式設定為主,特殊文件、證明等除外;兩個檔案大小上限各為50MB,上傳格式僅限PDF檔案,檔案名稱和頁數則沒有限制;PDF轉檔與合併方式如有問題請參考FAQ網頁最下方的說明PDF轉檔與合併方式;開放報名/上傳期間內,如發現資料有誤或缺漏可再登入報名系統重新上傳
 

口試 (權重 x 1.5):
  1. 項目:經營管理能力

  2. 方式:以分組方式進行,每組由多位口試委員同時面試多位EMBA考生,進行例如搶答、自由作答、輪流作答、指定作答、評論等問答

  3. 應試:不寄發准考證,請考生持口試通知書及身分證或護照、駕照等雙證件準時應試  

學費

(106~115學年度) 以「總額制」方式收費:

  1. 總學費約為新臺幣529,000 元,分4學期繳交 (每學期約132,250元);第5學期起收取當學年度學雜費基數 (約12,000元) 至畢業為止

  2. 學雜費基數僅供參考,每一學年度均可能調整,收費標準請詳見本校註冊組網頁公告

  3. 可超修課程(超過36學分)不另收費

  4. 畢業後可每年返校免費修課6學分

修業規定 (摘錄)

實際內容以當年度公告為準
  1. 應修學分:36學分(含論文) ,課程得視需要調整

  2. 修業年限:以2至4年為限,但未在規定之修業年限內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,得再延長修業年限1年

  3. 學分抵免:憑「EMBA學分班學分證明書」,成績達70分以上,修業10年內者,最高可抵免18學分

  4. 畢業學位:凡修畢本學程相關課程及通過個案論文口試者,由本校授與「高階主管企管碩士班」管理碩士學位證書